2014-04-04
【反方】加班与奉献也就是虫与米的关系
[upload=211773] [/font] [font=宋体] 如今时代变了,关于加班的概念也在悄然变化。企业以为你加班我给你加班费,这样就算是公平的,谁也不欠谁的。可是你会发现,即便给加班费,员工也不愿意加班,加班的费用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不吸引人仅在其次,最主要的是现在的年轻人更关注自己的私人空间,要想活得有质量,那就要自己的时间自己做主,钱多少,对他们已经没有足够的吸引力,相反,能否自由安排自己的时间才是他们追逐和向往的。 那是不是年轻人都不敬业了呢?笔者觉得不可以轻易下此结语。第一年轻人的思维已经改变了,分析事物的角度不同了。第二加班不是一厢情愿的事,年轻人更注重自己的权利。第三加班不加班这不关乎职业道德问题,奉献应该提倡,但不能强求。 判断一个员工的好坏,不能以他加不加班来衡量他的人品,更不能因为他不加班就对其“棒喝”,要知道这是人家的权利,我们是社会主义社会,不是资本主义社会,他们是劳动人民不是阶级敌人,作为企业的领导必须得支持和理解员工不加班的诉求。因为加班不是员工天经地义就该去做的,人家做了,那是融入了对企业的真挚情感,作为企业的领导也要学会低下头来去感谢那些还能加班,甚至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员工。千万别去做,你不加班,那就给你穿小鞋,让职工出现忍气吞声,怨声载道。不情愿加班而非加班的后果会如何呢?应付差事的多了,返工的多了,最后算来加班后反而增加了时间也未可知。 那我们就不提倡加班了吗?当然提倡。如果企业真是有困难时,作为企业的员工怎能袖手旁观。难道他们也想失业吗?当然不想,这就要看企业如何确定加班的事宜了。笔者建议,尽量别有事没事都以加班来要挟员工,让员工感觉不加班就没有收入,其实这是对员工权利的一种漠视。另外就是如果真希望员工加班,那一定得把加班费算好,该补助的补助,该换休的换休,千万别拖欠员工,甚至占员工的便宜。当然还有就是要尊重员工的选择,如果员工确实有事不能加班,也不能因为这件事就对此有意见,甚至给员工穿小鞋。企业能够做到一切以员工的利益为重,自然也会换来员工对企业认知感和归属感。 |